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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112号答复的函

日期:2016-12-27 10:54: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深城管函〔2016〕641号

林南阳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梅林梅北路北段路灯的建议》(第2016011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人对现场实地查看,并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现就人大建议的问题答复如下:

  梅北路位于梅林路与龙尾支路之间,从梅林路至嘉鑫阳光小区之间已建设有路灯设施,其北端原为断头路,未形成道路。现有关部门已将该路段修通连接龙尾支路,但在修建该路段时未同时设置路灯设施,造成该路段夜间出行不便。收到您的相关建议后,我局下属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对该路段进行了查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即在梅北路嘉鑫阳光小区北段增设2基单臂150W LED路灯,在嘉鑫阳光小区北段至龙尾支路间增设3基双臂150W+90W LED路灯,该方案可同时兼顾路面及小公园的照明。方案确定后,市灯光中心马上组织实施,于4月12日按照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并正常亮灯,为行人夜间出行提供方便。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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