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工厂区、建筑工地等区域犬只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1-01-08 17:52:43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通过实施文明养犬全周期管理,深圳居民文明养犬意识不断增强,遵法守法行为日渐成风,但工业园区、工厂区、建筑工地等区域犬只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工厂区、建筑工地等区域犬只管理通告如下:
一、1月24日之前,请工业园区、工厂区、建筑工地等区域单位和业主,完成犬只登记和芯片注射,并严格约束犬只。
二、1月24日之前,各单位和业主要将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禁养烈性犬迁出深圳或自行处置。
三、从1月25日起,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将重点对工业园区、工厂区、建筑工地等区域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对饲养禁养烈性犬的,一律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罚款;对无证养犬的,每只处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处2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对未按要求束犬链和清理犬粪的,处500元罚款。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