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圳美大道(光侨路—圳新路)市政工程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的公众意见征询
日期:2024-01-10 15:16:13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光明区圳美大道(光侨路—圳新路)市政工程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1308㎡;迁移城市树木204株,其中行道树195株。
(四)项目位置:新湖街道圳美片区圳美大道
(五)种植地点:光明区新湖街道翰林路(近期)市政工程、光明区新湖街道北岗村尾地块
二、申请理由
经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光明区圳美大道(光侨路—圳新路)市政工程因开设路口、道路改扩建需永久占用城市绿地1308㎡、迁移城市树木204株(含行道树195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谢工,电话:88211781;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