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项目工程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的公众意见征询
日期:2024-01-10 15:22:07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光明区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项目工程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144㎡;迁移城市树木9株。
(四)项目位置:马田街道将石路(太阳路至东明大道)
(五)种植地点: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玉路与公明南环大道交会处西南侧(属市政附属绿地)
二、申请理由
经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光明区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项目因道路建设施工需永久占用城市绿地144㎡,迁移城市树木9株(均为其他树木),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谢工,电话:88211781;
(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