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预案

日期:2016-03-02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预案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局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应急体系,快速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应急指挥部

  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局长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长。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指挥和协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中心,由综合管理处、办公室、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应急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传达指挥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命令并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及现场抢险救援组——由综合处牵头,园林与林业处、市容处、爱卫处、办公室、监督指挥中心配合。主要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

  2、应急物资及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计财处、法制处配合。主要负责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车辆的调配及后勤生活保障工作。

  3、新闻发布及信息组——由城管科研所牵头,办公室、人事处及主管业务处室配合。主要负责新闻及信息发布工作。未经授权的事发单位,不准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4、调查评估及善后处理组——由党办(人事处)牵头,计财处、综合处配合。主要负责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市城管局系统常见突发公共事件类型

  1.自然灾害——台风、暴雨、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特种设备事故、垃圾填埋处理事故、消防事故、交通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病死禽畜或虫媒传播疫情等。

  4.社会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5、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按照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Ι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标示。

  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机制

  (一)预警

  预警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由局应急指挥中心发布。

  预警行动——由局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事发单位负责部署对策。

  预警解除——突发公共事件终止,解除预警信息由局应急指挥中心发布。

  (二)基本响应

  信息报告——事发单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及时做好续报。

  先期处置——事发单位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响应升级——事发单位不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时,现场应急总指挥长应向上一级请求响应升级。

  (三)应急处置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对策

  局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协调指挥事发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机关处室——应急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必要时前往现场指导应急工作。

  事发单位——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由事发单位按预案组织应对和处置。

  2、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对策

  局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局领导担任总指挥长,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并根据预警级别和灾害程度,及时调遣城管系统的专业应急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或向市政府请求响应升级,增派专业应急队伍进行救援。

  机关处室——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到岗应急,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和应急保障工作。

  事发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领导现场指挥到位,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措施到位。在局应急总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做好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我局常见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对策

  1)台风暴雨

  局应急办发布Ⅲ级以上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时,局应急指挥部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和应急保障工作。事发单位按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对策进行。

  市绿化管理处:立即派出四支应急抢险分队,每支队伍30-50人、5-10台车辆(至少3台作业车)、30台油锯及其他装备工具,在30分钟时间内赶到现场对管辖范围内的行道树和公共绿地进行巡查,及时对可能倒伏的树木进行修剪或加固,清理公共绿地的排水口。对台风暴雨已造成倒伏的树木,立即组织抢险和处置,3-5小时内完成处置工作。

  环卫处:分别组织协调各区清扫专业应急队伍,每支队伍30-50人、清扫专用车辆10-15台及其他装备工具,按现场总指挥长命令,须在30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对路面的垃圾和树叶进行应急清扫,疏通排水口,1小时内完成应急清扫任务。

  2)路灯停电

  市灯光中心:立即派出四支巡查队伍,每支队伍20-30人、专用车辆8台及其他装备工具,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对全市的路灯和景观灯光进行排查,对台风暴雨造成倒伏或大片区断电的路灯,应在1-3个小时内抢修和处置完毕。

  3)地质灾害

  当暴雨Ⅲ级以上预警信息持续有效时,局系统有山体的单位应派出2-3支巡查分队对管辖范围内的山体进行巡查,发现有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裂缝下陷迹象或已发生地质灾害,立即发布预警,设置警戒和警示标识。公园管理中心应根据各公园受灾情况,立即派出2-3支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每支队伍20-30人,推土机、挖掘机、生产车辆、油锯等工具,30分钟内赶赴现场,对山体滑坡进行清理泥土和路障,消除险情危害,在短时间内基本恢复公园功能。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现场应急总指挥长宣布应急结束。

  4、事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党办(人事处)、事发单位和业务主管处室会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理。

  四、保障措施

  指挥和通讯系统保障——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全局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平台的无线网络、有线网络、GPS系统及视频双向传递网络的保障工作。

  应急队伍保障——全局建立6支应急专业队伍。一是野保处负责建立80-10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同时也是城管系统综合应急抢险队伍。二是绿化处负责建立100-150人的三防应急专业队伍(依托绿化管养公司资源);三是环卫处负责督促协调各区建立100-150人的垃圾清扫应急专业队伍(依托卫生保洁公司资源);四是灯光中心负责建30-50人的路灯应急专业队伍(依托路灯抢修公司资源)。五是公园管理中心负责建立80-100人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专业队伍(一是依托园林绿化管养公司资源;二是购买社会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有偿服务资源,包括挖掘机3台、推土机3台、铲车3台、自动装卸车3台、碎石机1台)。六是监察支队负责建立30人的综合执法应急队伍。这6支队伍配置必须的装备、设备和专用车辆。其他直属单位应建立应急队伍,并作为全局增援辅助力量。

  交通运输保障——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资金与物资保障——应急办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和调拨配送方案。计财处负责应急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保障。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各市政公园、风景区、大型绿化休闲区应规划建设避难场所,配置必须的设施设备和物资。

  五、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人员通讯录

  (一)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 王国宾,手机:13603090666 

  副总指挥长:陈 主,手机:13502836608

  綦文生,手机:13802571339

  朱伟华,手机:13688843072

   雷,手机:13825299133

  (二)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讯录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