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 原项目合同建设工期的约定: 1、第二阶段: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100%,包括完成系统的所有功能开发工作,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和组织培训,并进入项目试运行阶段。 2、第三阶段: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正式试运行及项目终验和验收备案。 最终确认修改为: 1、第二阶段:2021年7月16日之前,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 100%,包括完成系统的所有功能开发工作,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和组织培训,并进入项目试运行阶段。 2、第三阶段:2021年10月16日之前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正式试运行及项目终验和验收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