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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南头片区灯具更换工程设计(服务类)公开招标

日期:2023-02-21 16:51:26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二、招标项目名称

  南头片区灯具更换工程设计服务

  三、项目施工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片区

  四、资金来源

  部门预算

  五、工程投资规模

  工程预算限额320.7万元。

  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主要内容是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片区月亮湾大道、前海路等58条道路使用年代较久的市政道路路灯灯具进行更换及其安装附属配件(含旧灯具和上杆线拆除工作、新灯具和上杆线、保险安装等所需所有配件)。工程预算限额320.7万元。

  七、招标项目类型

  服务类。

  八、招标金额

  依据建设部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标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浮动下浮度值为0%,其它设计收费为0元。项目的工程类型为城市道路,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为55%取费。设计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58000.00元(包含劳务费、保险费、税费、设计费等为履行本项目设计服务义务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九、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十、现场勘察

  自行勘察。

  十一、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设计服务费不因工期的延长作出任何调整。

  十二、设计内容

  南头片区灯具更换工程预算资金320.7万元。项目主要是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片区月亮湾大道、前海路等58条道路使用年代较久的市政道路路灯灯具进行更换及其安装附属配件(含旧灯具和上杆线拆除工作、新灯具和上杆线、保险安装等所需所有配件)。设计主要对拟更换路段路灯灯具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统计工程量、对灯具提出技术要求。

  1.通过对现场的勘察,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设计,对拟更换灯具功率进行验算,确保照度能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规范要求;对该片区内58条道路拟更换灯具功率、数量及上杆线数量等工程量进行统计,并提出施工工艺、材料等技术要求,出具施工设计图8套及图纸光盘;

  2.配合招标单位在设计、施工期间对相应的技术难点、规范等进行指导,依据施工实际情况出具设计变更;

       3.施工完成之后出具竣工图纸,提供竣工图6套及图纸光盘。

  十三、工期要求

  设计期限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各项目工期要求如下:

  (1)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给招标单位;

  (2) 竣工图编制在工程完工后30日内提交招标单位。

  中标人必须投入充足的设计人员、设备,按照要求的时间、质量完成本设计服务。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了各项目规定的设计资料及相关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照暂定设计费的千分之二支付延迟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中标人交付设计成果的义务;延误天数超过 30 天的,招标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支付设计费(已支付的,设计人须退还)并要求中标人按照暂定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单位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四、付款方式

  1.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暂定价总额的50%即29000.00元;

  2.该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成后,将按照工程项目经招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核的竣工结算价总额,对照招标文件第九条计价依据及工程复杂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下浮率进行结算设计费并支付剩余设计费用。如招标单位已支付的设计费用超出结算价,则中标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回多支付的设计费用。

  以上支付款均指:招标单位在收到中标人付款申请书和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且手续齐全后在【30】天内支付相应的合同款,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不付或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验收方式

  通过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查。

  十六、免费售后服务期

  自要求工作内容的设计文件全部交付且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查后,必须配合招标单位后续工作直至整个项目施工及质保期结束。

  十七、保密义务

  设计单位保证本项目的设计具有原创自主版权,项目的设计文件定稿交付招标单位后,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拷贝或泄露给第三方,如因设计单位的管理不善或蓄意行为造成的数据、资料等流失或泄露,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投标人资质等级和业绩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含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九、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的文件。

  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合法性及完整性,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潜在的投标人商议、串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二十、报名事项

  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9点至2023年2月28日18点。

  2.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903室。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则其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派专人将投标文件于开标日截止投标时间之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需提供资料(携带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原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报名):

  (1)营业执照(若是分支机构还须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查验);

  (2)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查验);

  (3)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1份),非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5.招标文件索取:请自行到本网站下载。

  二十一、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时间

  2023年3月1日下午3点。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标地点

  城管大楼西座8楼会议室。

  (三)评标方法

  抽签法,最大号中标(如抽签最大号有重复,最大号获得者再次进行抽签,直至抽出一家最大号为止)。

  二十二、响应承诺:设计单位收到本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每一款项,自收到本招标文件,同意参与本项目起,视为同意本文件所有条款。

  二十三、招标文件收费:无

  二十四、投标文件份数:2份

  二十五、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及最终结果,招标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十六、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十七、发放《中标通知书》:评标后5个工作日内。

  二十八、签订合同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派遣其授权代表(该代表需有中标人正式授权证明)到招标单位办公地点签订合同。

  2.投标人中标后,违反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内容、或未经招标单位允许超期不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造成的损失。

  3.投标人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后,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承包给第三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并应向招标方支付监理总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招标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可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投标人若有不良记录行为,招标单位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

  5.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

  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情况汇报至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涉及到或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自行招标平台上公布:

  (1)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的;

  (2)与采购单位或其他投标单位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投标单位中标的;

  (3)因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而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4)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

  (5)投标单位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6)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6.废标后续处理: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废标后,按照报价由招标单位确认新中标单位或组织重新招标。

  7.其他有关要求: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单位提出附加条件,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投标资格。

  二十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工 ,电话:0755-83162396 。

  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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