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处2017年市民义务植树活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5-04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建设单位: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
工程名称: 2017年市民义务植树活动工程
建设(服务)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工程地点: 大鹏新区、龙华区
工程造价: 15.731916万元
计划工期: 210天
计划开工时间 : 2017-05-18
承包商类别: 市城管局预选承包商 市政公用工程类或园林绿化工程类或园林绿化工程类(造林工程施工)
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类三级/丙级或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类无资质要求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5-05
报名截至时间: 2017-05-1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深圳市福田区泥岗西路静逸街1号市绿化管理处404室)
定标方式: 公开抽签
抽签地点: 市绿化处506评标室
抽签时间: 2017-05-12 10:00
净下浮率: 不作下调
结算方式 : 以上级审计部门审定价结算支付
联系人 : 林才
联系电话: 0755-83746863
传真 : 0755-83746863
电子邮件: lvweiban@szum.gov.cn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2017-05-05 09:00
招标公告终止时间: 2017-05-11 18:00
信息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是配合2017年市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绿化种植工程,施工工期约210日历天(包含6个月的养育管护期),施工地点位于深圳市区域范围内。
二、建设内容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购买苗木:根据采购方规定时间内提供设计图纸上所需苗木,并包运至种植场地;
2、整理种植用地:根据采购方设计要求,对种植用地进行整理;
3、购买种植肥料: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购买肥料并包运到种植场地;
4、提供配合市民植树活动人工:包括植树放点、肥料分配、安装由采购方提供的宣传条幅、安装彩旗、指导和协助市民植树、活动后场地清理、对市民种植树苗进行修整以及种植活动当天未种完树苗等;
5、提供配合市民植树活动运输:包括运输植树工具、场地垃圾清运等;
6、根据设计图纸,对种植树苗进行12个月的成活期养护。
7、根据市民企业的需要,提供市民企业认种认捐树木的苗木采购、场地整理、打穴、种植以及养护抚育等有偿服务(费用由市民和企业支付)。
三、工程造价说明:
本工程造价控制在157319.16元以内。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除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完成场地整理、苗木准备(根据采购方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苗木)等工作外,还需负责植树现场的有关指路牌的制作和安装。
2、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工程现场(1、工程区域内原有的植物;2、地上地下管、线及设施;3、地下基础情况等)。
3、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解决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施工材料存放、用水用电、施工人员基地等问题,不得在施工场地堆放材料及驻扎生活基地。
4、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监督、指导,如有违约,按相关条约从重处罚。
5、中标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
6、中标单位必须作好施工场地开工前及完工后的现场照片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7、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靠近人行通道边(或建设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周边)必须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挡。
8、中标单位必须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标单位须遵守在市区施工作业的时间要求,并考虑施工的车辆通行及施工成本。施工期中应尽可能降低由于施工作业对周边游人的影响。
9、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
10、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相关事宜联系工作。
11、中标单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地下建筑垃圾、市政管线等隐蔽工程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2、中标单位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区域内所有的保洁清理工作(包括乔木、灌木上的枯枝、干叶、杂物等);(2)保洁标准与施工区域内原有保洁标准相同。上述工作属招标工程范围内。
五、报名须知
1、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泥岗西路静逸街1号市绿化管理处404室
2、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交盖公章复印件)、预选承包商资格承诺书
3、抽签其他事宜:参与抽签的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员须在现场签到时提供:企业法人证明、法人委托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缺一均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根据深城管【2016】223号文件《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已报名参加投标的承包(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达二次(含本数)以上的,在名录中删除其资格。)
附件:1、市城管局预选承包商资格承诺书(详见附件)
2、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