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灯光中心管理二、三、四、五所监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4-05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建设单位: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工程名称: 市灯光中心管理二、三、四、五所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建设(服务)内容: 拆除原有监控系统、更新改造成数字监控系统
工程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盐田区、南山区
工程造价: 17.93万元
计划工期: 120天
计划开工时间 : 2017-05-05
承包商类别: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资质要求 :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以上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4-05
报名截至时间: 2017-04-1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城管大厦西座901室)
定标方式: 公开抽签,最大号中标
抽签地点: 城管大厦西座8楼会议室
抽签时间: 2017-04-12 15:00
净下浮率: 不下浮
结算方式 : 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付30%,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合格付至70%,结算资料经审计后,按审计价结算。
联系人 : 林琳
联系电话: 82941078
传真 : 82941078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2017-04-05 09:00
招标公告终止时间: 2017-04-11 18:00
信息内容:
报名需提供资料(投标资质等级和要求):
(1)国内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以上;
(2)投标人业务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监控设备、网络设备、弱电智能系统安装、调试等。
报名需提供资料(携带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原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报名):
(1)营业执照(若是分支机构还须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查验)、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及投标单位认为有需要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