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市灯光中心箱变及配电房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6-08-29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工程名称:市灯光中心箱变及配电房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建设(服务)内容:对辖区内的部分箱变、配电房进行整治。内容包含维修、拆除、加固等。

  工程地点:福田、罗湖、南山、盐田

  工程造价:42.81(万元)

  计划工期:90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9月12日

  承包商类别:市政公用

  资质要求:1、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2、属于城管局预选承包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下午17点

  报名方式:电话、现场报名

  定标方式:先选后抽

  抽签地点:城管大厦西座8楼会议室

  抽签时间:2016年9月5日下午3点整

  净下浮率:12%

  结算方式:按审计价结算

  联系人:叶紫清

  联系电话:83184707

  传真:82941078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16/8/29

  招标公告终止时间:2016/9/2

  一、先选后抽:报名单位超过10家,将进行择优挑选。如报名单位少于10家定标方式将改为公开抽签

  二、本项目电气改造部分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施工,并同时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单位不具备以上资质,需分包给具备以上资质的企业。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属于《市城管局自行招标、采购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专业预选承包商的证明文件; (三) 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是分支机构还须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法人证明,非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