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日期:2015-07-16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招标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规模:详见附件:《厨房设备清单》。
四、项目编号:
五、项目类型:厨房设备采购(含安装)。
六、资金来源:部门预算
七、最高限额:14.2万元
八、招标方式:集体议事。
九、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所有产品至少免费保修1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单位保证在接到通知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中标单位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十、采购内容及清单:
内容:详见附件。
投标方应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明确列出投标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招标总价为准。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余5%质保金在一年后无质量五天付清。
十二、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十三、验收:
1、所有产品经过双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并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阐述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十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或以上);
②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十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具体名称、品牌、规格、合格证书及产地。
5、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的文件。
十五、样品要求:无。
十六、送货地点: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新南山管理所(南山区北环路黑山仔10008号B座405)
十七、招标文件收费:无
十八、投标文件份数:3份
十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15时00分。
二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楼西座901室
二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30日15时00分
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楼西座八楼会议室
二十二、评定方法:综合评标法
二十三、发放中标通知书:评标后3个工作日。
二十四、签订合同: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二十五、其他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包安全;凡涉及税费、保险、交通、运输、人工、装卸等其他事项所需款项,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二十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叶紫清 联系电话:82941078
传真:82941078
二十七、评标信息
价格评审:满分占30分,该分值为价格满分基数,为客观计算得分。以投标总价作为评审的依据,评分方法如下: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计算总分:每个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综合实力部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实力得分采取各评审专家打分的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评分办法。按评标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十八、设备技术要求
1、厨房设备采用304#不锈钢板。
2、炉具采用仿西德炉头。
3、设备技术规范,详见以下说明:
二十九、附件:设备材料采购清单等。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 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