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小型项目(工程类)招标公告
日期:2015-07-15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招标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西丽站F14——西路线整改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规模: 箱变拆除,电缆敷设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五、项目地点:石鼓路与留仙大道交会处。投标方自行勘察现场,了解项目地点情况。
六、项目内容:
1、拆除位于石鼓路与留仙大道交会处东南角4单元环网柜一台,含拆除、接送电等,在拆装中所涉及的须更换的元器件(如高压终端头等)由中标人提供,并保证设备按原有方式运行,更换下来的设备由中标人处置。
2、高压电缆敷设,含顶管施工、电缆安装等。
七、项目类型:工程类。
八、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承包方式:中标方按要求拆除,并通电运行。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人员等由中标方提供。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投标人应充分作好有关的风险评估,如果招标文件中出现未预见或工程量清单内数量不足等情况,造成的工程量的增加,导致结算价超过中标价,招标方不予追加费用,中标方须按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完成设备的拆除,敷设。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方工作安排。在施工中,如需要办理供电手续、绿化、道路破挖、恢复手续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中标方办理及支付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该是全部费用的报价(包含税金等)。
十一、现场勘察:自行勘察。
十二、质量要求:合格。
十三、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
十四、工程量清单:
十五、技术要求
1、按10KV供电设备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
十六、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支付50%的中标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金额的75%,待工程经招标方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审计完成后,余款按照审计价一次性付清。
十七、投标人资质等级和要求:
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安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属于《市城管局自行招标、采购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预选承包商
十八、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九、招标文件收费:无
二十、投标报价:按预算价净下浮18%为合同价,最终以审计结果支付。
二十一、投标文件份数:3份
二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
二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楼西座901室
二十四、评标方法: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以最大号中标。
二十五、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
二十六、发放中标通知书:评标后3个工作日。
二十七、签订合同:发方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
二十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叶紫清 电话:83184707 传真:82941078
附件:项目预算书(电子版)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