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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休闲骑行道管理规定(试行)》解读

日期:2026-07-24 16:26:24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2026年7月8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印发《深圳市休闲骑行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宣传、贯彻实施好《管理规定》,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深圳全力实施山海连城计划,全市公园总数达到1350个,绿道网(多层次户外步道)总里程超4000公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休闲骑行、运动骑行已成为深受市民群众喜爱的户外运动和休闲游憩方式。为此,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深圳独特山海资源,利用现有的绿道、碧道、公园园路等慢行系统,我市大力推进休闲骑行道的规划建设,先后编印出台《深圳市休闲骑行道专项规划(2025—2035年)》《深圳市休闲骑行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为我市打造“全龄友好、全民共享、全域活力”的世界级骑行城市提供了政策支撑。截至2025年底,已累计建成休闲骑行道超280公里,建成10个骑行驿站,休闲骑行道体系已迈入统筹推进、集中建设的阶段。

  随着休闲骑行道规模不断扩大,其后续管理已成为保障骑行体验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结合我市绿道管理经验,梳理公众征集及各部门反馈意见,当前休闲骑行道存在管理机制、管理职责、骑行安全、秩序管理等方面问题。为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有必要通过编制《管理规定》,加强休闲骑行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及骑行秩序,统筹落实休闲骑行道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

  (二)起草依据

  《管理规定》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另外,本次还借鉴了北京、成都等城市关于非机动车的立法经验和实际做法,同时结合深圳绿道管理经验,使文件更具有深圳特色。

  二、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共六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各方职责、规划建设、管理运营、骑行秩序及附则,致力于推动构建完善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为长效化、规范化管理休闲骑行道提供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一)第一章 总则。为实现“山海连城 骑乐无穷”的美好愿景,让广大市民在骑行中畅享自然生态、领略山海交融的城市魅力,提出制定目的与依据,明确休闲骑行道的适用范围和定义,确定了“安全优先、权责明晰、科学管理、公众参与”十六字基本原则。

  (二)第二章 各方职责。《管理规定》对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在休闲骑行道的职责进行梳理,提升管理效能;明确公民和组织的权利义务,推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治理模式,强化公众责任意识,体现“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三)第三章 规划建设。规定了休闲骑行道规划设计、衔接连通、配套设施、工程规范的相关要求,确保休闲骑行道与城市整体发展、公众需求相匹配。同时明确了建设属地原则及协调机制,保障路线连贯性。

  (四)第四章 管理运营。规定了休闲骑行道借占用封闭、维护运营、社会志愿者参与、政企共治机制,明确维护运营、信息公开、活动协调要求,同时提出开放时间规则,提高骑行体验。

  (五)第五章 骑行秩序。规定了休闲骑行道禁入车辆类型,制定秩序管理规定,明确限速限流、行人通行、车辆停放规则及禁止行为,促进公众文明习惯养成,降低骑行风险。

  (六)第六章 附则。明确了《管理规定》中其他适用规定和制定机关、解释权及施行时间。

  三、《管理规定》的有效年限

  本《管理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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