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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3-07-06 17:34:48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以及《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并形成了《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标准》)。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主要针对《实施标准》的内容,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3:0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东座805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本次听证会将由我局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遴选有代表性的9名听证参加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附件3)的全部内容,并于2023年7月16日下午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zcgxl@cgj.sz.gov.cn,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报名”。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另行公布。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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