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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举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6-01-08 17:39:36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助力深圳加快打造城市文明典范和可持续发展先锋,我局组织修订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形成《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深圳市行政听证规定》相关要求,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针对《条例》内容,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2月13日14:3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7号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本次听证会将由我局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遴选有代表性的9名听证参加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件3)的全部内容,并于2026年1月23日下午6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flzxjsb@cgj.sz.gov.cn,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听证代表报名”。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另行公布。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2.《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说明

             3.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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