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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不分类不收运” 深圳开出首宗罚单 运用法治刚性手段压实垃圾分类责任

日期:2021-11-30 09:31:05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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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街道与物业一起研究下一步如何做好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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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街道与物业一起研究下一步如何做好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11月上旬,罗湖区景贝南小区因生活垃圾混投情况严重、垃圾分类效果差且不整改,导致小区的生活垃圾被政府部门暂停收运,垃圾堆在小区里几天没人管,影响了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小区物业因此“吃”了罚单。景贝南小区成为全市首个受到“不分类不收运”处罚的住宅小区。

  运用法治思维、用好法治的刚性手段是深圳垃圾分类的态度和底线。自《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全市共有47宗“不分类不收运”的相关案例,景贝南小区的处罚是深圳开出的首宗“不分类不收运”罚单。

  以罚促改,在与落后行为的较真中,深圳垃圾分类成效再上新台阶。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分类不收运”的垃圾分类倒逼机制是《条例》的要求,全市督促落实“不分类不收运”的做法,倒逼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包括个人和物业履行垃圾分类的义务。目前,通过责任倒逼,相关小区物业、居民行动起来了,厨余垃圾分出率明显提高,小区环境也得到美化,取得了新成效。

  以罚促改:

  受处罚小区厨余垃圾 日收集量从1桶升至10桶

  景贝南小区是一个上世纪八十年代建成的老旧小区,共有49栋楼房,居住了约5000人。负责收运该小区垃圾的企业每天统计发现,这样一个大型小区的厨余垃圾收运量竟只有1桶。针对这个异常情况,街道执法人员根据分类数据进行溯源追查,结合收运台账,对分类数据明显不匹配居住量的小区加强巡查执法工作,在巡查中发现,景贝南小区存在将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厨余垃圾倒入其他垃圾桶的情况,街道执法人员对物业管理处进行了多次警告,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景贝南小区的垃圾分类为何如此糟糕?“有些业主你给他讲,讲不明白,甚至还不听,导致垃圾没有人分类。”景贝南小区物业公司经理白海洋这样说道。该小区一名居民则说,“我们是分好类丢的,但是那边有两个垃圾堆,都是丢了一大堆,都不分类,后来也不分类了。”

  11月7日,黄贝街道联合收运企业决定对该小区执行“不分类不收运”,并于11月12日针对反复核查其仍未整改的情况,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小区物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对做得不好的,要坚决停运。”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魏明来指出 ,要让小区物业公司和居民认识到,分别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人和义务人,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

  执行了“不分类不收运”后,倒逼景贝南小区物业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主体责任。小区物业加强垃圾分类宣传,专门安排了人,对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做了强化。小区居民认识到,不给收运垃圾影响生活,越来越多人自觉行动起来了。白海洋感叹,现在小区大部分业主分类准确率提高了,也减轻了物业的工作量。经过一系列的整改,小区垃圾分类的情况大为改观。据统计,该小区每天收集的厨余垃圾量由原先的1桶上升到接近10桶,“以罚促改”效果良好。

  社会关注:

  志愿者、居民等点赞“不分类不收运”

  深圳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正形成强大威慑力,景贝南小区的首宗罚款引起相关部门、小区物业、垃圾分类督导员、居民等多方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一名垃圾分类志愿者、蒲公英讲师、社会监督员深有感触地说道,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分类执法是必要的,执法是严肃《条例》的实施,更是对基层分类工作的支持,是对一线垃圾分类督导工作的支持。他指出,“《条例》出台一周年,深圳的垃圾分类工作突飞猛进,成绩斐然,但是不争的现实是,差距加大,一些小区物业不作为,居民不配合分类,有的态度还很差。我常在小区做督导、做调研,我发现物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主动作为的小区,分类工作常常非常优秀。”一些责任心强的市民也反映,希望有处罚,这样对大家都有说服力,对守法者是一种力量,对违法者是一种威慑。

  “不分类不收运”有法可依。《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接收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可以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或者收集、运输单位重新分类,未进行重新分类的,可以拒绝收集、运输、处理,并向市、区主管部门报告。

  “不分类不收运”有标准可循。2020年8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了《拒绝收运处理不符合分类标准生活垃圾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对“不分类不收运”的适用范围、具体流程以及监督管理做出详细规范。

  《指引》适用于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产生源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向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移交生活垃圾,以及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向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移交生活垃圾的情形。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情况为,移交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各类垃圾中明显混有其他类别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

  执法“加码”:

  全市督促 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深圳对垃圾分类执法“加码”。据了解,罗湖区全区推广“不分类不收运”工作机制。景贝南小区所在的黄贝街道将生活垃圾收运人员纳入监管人员体系,每天在收运时对投放点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存在分类不达标的点位,坚决要求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实行“不分类不收运”,同时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会联动街道执法队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严管、重罚”,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不止景贝南小区被停止收运垃圾,罗湖区还有碧波花园南区、江洲大厦、轻工大厦、德弘天下、翠拥华庭、莲馨家园、东盛苑小区、石化工业区、戒毒所小区9处场所都曾因垃圾分类问题而停运,但上述小区均积极整改,垃圾分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旧貌换新颜,也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

  其他区也一直积极落实开展“不分类不收运”。例如,宝安区9月起对厨余垃圾分类纯度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纯度不高的情况形成“负面清单”,如同一责任主体发现有3次以上分类不纯情况,则由收运企业落实“不分类不收运”,9月1日至11月20日,宝安区共形成857个厨余垃圾分类“负面清单”,暂时未发现同一责任主体3次以上分类不纯情况。坪山区 2021年9月至今共发现小餐饮门店分类准确率低15次,酒店1次,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已告知相关门店拒收未分类好的餐厨垃圾,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区主管部门。

  深圳垃圾分类已迈入强制时代、法治时代。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希望全市各区共同督促开展“不分类不收运”工作,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深圳特区报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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