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普法职责
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学习宣传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配合市委宣传部对接各区城管部门协调户外LED电子显示屏业主发布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城管法规规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 责任部门 | 普法工作协调部门 |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宪法》 | 法制处(审批服务处) | 协调部门:法制处;联络员:高萱伦;联系电话:83284252 |
《民法典》 | 法制处(审批服务处) |
《反有组织犯罪法》 | 法制处(审批服务处) |
《安全生产法》 | 规划建设处 |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执法监督处、市环卫处、市灯光中心 |
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 市灯光中心 |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 执法监督处 |
《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 垃圾分类事务管理中心 |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 市绿化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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