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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LED路灯节能评估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3 14:45: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LED路灯节能评估和检测服务。

  三、项目概况

  对我中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三个标段共约3.42万盏路灯进行项目改造后的节电量及现场道路照明质量、灯具质量等指标检测,分别对三个标段出具节能评估和检测报告。改造笵围和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四、项目类型

  服务类。

  五、采购资金限价

  该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

  六、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八、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书。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2、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明文件: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能源审计或道路照明节能评估或道路照明工程检测其中一项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十、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资料(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安排的检测人员资料(要求不少于6名检测人员,需要具有电子或光电或光学或电光源或照明或电气或工程测量或建筑技术等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需提供投标前三个月社保证明)。

  5、投标人提供能源审计或道路照明节能评估或道路照明工程检测其中一项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十一、招标文件收费

  无。

  十二、合同价

  以投标报价为准。

  十三、支付方式

  1、第一次提交节能评估报告和道路照明质量检测报告并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

  2、第二次提交节能评估报告和道路照明质量检测报告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第三次提交节能评估报告和道路照明质量检测报告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

  4、第四次提交节能评估报告和道路照明质量检测报告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

  十四、投标文件份数

  2份。

  十五、投标时间

  2023年2月13日上午9时至2023年2月17日18时。

  十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楼西座905室。

  十七、投标事项

  1、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每一款项,自收到本招标文件,同意参与本项目起,视为同意本文件所有条款。

  2、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独立性、合法性及完整性,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潜在的投标人商议、串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则其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派专人将投标文件于投标时间内密封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八、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

  十九、开标时间

  2023年2月20日10时00分

  二十、发放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

  二十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派遣其授权代表(该代表需有中标人正式授权证明)到招标单位办公地点签订合同。

  2、投标人中标后,违反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内容、或未经招标单位允许超期不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造成的损失。

  3、投标人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后,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或承包给第三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并应向招标单位支付中标价30%作为违约金,招标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可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十二、违规处罚内容及其他事项

  1、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情况汇报至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涉及到或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自行招标平台上公布:

  (1)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的;

  (2)与采购单位或其他投标单位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投标单位中标的;

  (3)因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而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4)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

  (5)投标单位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6)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2、废标后续处理: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废标后,按照报价由招标单位确认新中标单位或组织重新招标。

  3、其他有关要求: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单位提出附加条件,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子韬 电话:83187906


  附件:用户需求书

  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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