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台风‘山竹’受损照明设施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7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建设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台风“山竹”受损照明设施修复
招标类型:工程监理
建设(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为对台风“山竹”受损照明设施修复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对工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委托人尽可能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
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
工程造价(万元):21.500000
计划工期(天):180
计划开工时间:2019-09-15
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工程监理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报名开始时间:2019-08-27 09:00
报名结束时间:2019-09-03 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901
定标方式:公开抽签(大号中标)
抽签地点: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8楼会议室
抽签时间:2019-09-04 15:00
净下浮率:0
结算方式:最终结算金额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计为准
联系人:汪昱
联系电话:82857967
公告开始时间:2019-08-27
公告终止时间:2019-09-03
信息内容:
1.本公告为台风“山竹”受损照明设施修复监理服务。
2.现场报名地点: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901室。
3.投标人资质等级和要求:必须具备工程监理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报名需提供资料(携带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原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报名):
(1)营业执照(若是分支机构还须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查验);(2)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查验);(3)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1份),非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4)招标文件索取: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
5. 参与抽签的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员须在现场签到时提供收到招标文件里投标文件所提及的有效证明材料,缺一均视为自动放弃。
6.附件:台风“山竹”受损照明设施修复监理招标文件
(有异议的投诉电话:0755-8307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