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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台风‘山竹’受损照明设施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12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建设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工程名称:台风“山竹”受损照明设施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建设(服务)内容:此项目设计主要对恢复路灯基础、灯杆、电缆等进行统计工程量、提出技术要求。

  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

  工程造价:15.000000万元

  计划工期:60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9-04-01

  承包商类别: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预选承包商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二级/乙级(含)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含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报名开始时间:2019-03-12 09:00

  报名截至时间:2019-03-18 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901)

  定标方式:公开抽签

  抽签地点:城管大厦西座8楼会议室

  抽签时间:2019-03-19 15:00

  净下浮率:0

  结算方式:按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最终审定价格结算

  联系人:汪昱

  联系电话:82857967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19-03-12

  招标公告终止时间:2019-03-18

  信息内容:

  1.本公告为台风“山竹”受损照明设施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2.现场报名地点: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901室。

  3.投标人资质等级和要求:具有工程设计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报名需提供资料(携带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原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报名):

  (1)营业执照(若是分支机构还须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查验);(2)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查验);(3)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1份),非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4)招标文件索取:请来电咨询或在招标公示中自行下载。

  5.参与抽签的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员须在现场签到时提供收到招标文件里投标文件所提及的有效证明材料,缺一均视为自动放弃。

  6.附件:台风“山竹”受损照明设施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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