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日期:2020-12-30 15:02:33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车辆保险采购。
三、项目规模:约40台各类车辆年保险(含交强险、商业险、车船税)。
四、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服务情况延续合同,但该项目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如履约、服务情况不满意的则不再续约。采购人在承保公司服务期满一年后,对中标保险公司的服务进行评价,作为合同延续的依据。
五、项目类型:服务类。中标单位具有为采购人的车辆提供车辆保险服务的资格。采购人无法预计,同时无法保证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间内可以获得的保险份额。
六、资金来源:财政经费。
七、最高限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约25万元)
八、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九、服务要求:
1、交强险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2、商业险执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3、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指派服务专员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负责保险购买、出险定损、理赔、结算等全过程服务;
4、根据车辆投保清单及经采购人确认的保险方案计算保费,经采购人确认后出具保单,并在起保日期7个工作日前将保单送交采购人;
5、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受理采购人咨询、各类事故报案;
6、须承诺允许被保险人自主选择维修厂进行事故车辆的维修;
十、采购量清单:需购买保险的车辆为保险期限在2021年度车辆,见附件,如因客观原因造成采购量增加或减少,按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十一、付款方式:按车辆保险付款方式支付。
十二、保险费用:
交强险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浮动和计算保险费;
商业保险价格在中国保信运维服务平台系统计价确定,自主定价系数取0.95计算保险费;
合同期内,如当监管部门出台新保费政策,新政策对采购人有利的,则中标人须按照新保费最优惠政策予以调整。
十三、报名事项
1、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09点至2021年1月7日18点。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901室。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若是分支机构还须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1份),非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十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为商业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深圳分公司,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经营范围包含财产保险)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投标,且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同一总公司有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五、投标文件组成: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的文件。
十六、其他:无
十七、投标文件份数:2份。
十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15时00分。
十九、投标文件递交: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招标单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二十、开标时间:2021年1月8日15时00分。
二十一、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8楼会议室(暂定,如有开标地点有变动将在8楼电梯间贴出告示)。
二十二、定标方法:抽签法,最大号中标(如抽签最大号有重复,最大号获得者再次进行抽签,直至抽出一家最大号为止)。
二十三、签订合同: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二十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汪昱 ,电话:0755-82857967;
二十五、附件:车辆清单。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