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2-01-29 16:40:34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区(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缓解受影响商户在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经营困难和矛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4日
(联系人:付小勇;联系电话:15815553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