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日期:2013-08-30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绿化提升行动的意义
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为指导,强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打造美丽深圳为主线,努力通过城市绿化提升工作,将深圳建设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二、绿化提升行动的总体目标
通过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使我市全市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全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均衡发展,形成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化新格局。到2015年,原特区内和原特区外中心城区绿化水平达到新加坡现有水平,原特区外整体绿化水平基本达到原特区内现有水平,全市道路的人行道林荫路覆盖率达95%,建成各类公园900个,到2020年,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0%,公园总数达1000个以上,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面积达600平方公里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通过实施“道路绿化、公园建设、生态环境和绿化管理”四大提升计划,全面消除我市绿化建设的不均衡现象,实现城市绿化发展的“生态化、人文化、精细化和均衡化”。具体安排如下:
(一)道路绿化提升计划。
通过“面—线—点”结合,从多维度,多层次提升道路的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将我市的主要道路打造成特色鲜明、四季花开、赏心悦目的景观长廊。其具体提升工作内容有:建设生态景观林带、优化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抚育绿荫隧道、拓宽衔接绿道网络、梳理美化景观节点。其中,各区(新区)每年至少完成1-2条景观大道改造提升(含新建),每年至少完成2-3处人行天桥和1-2处立交桥立体绿化的建设或改造提升,力争2015年全市范围20%的人行天桥挂绿,并在2015年全面完善绿道的配套设施,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绿道网络体系。
(二)公园建设提升计划。
通过加快新公园建设,提升现有公园的景观效果和人文内涵,实现公园服务品质的提升,同时,不断拓展滨水绿化的休闲功能,延伸公园绿地的服务范围,打造碧水岸绿的锦绣花园。其具体工作内容是加快新公园建设、推进公园改造提升和打造沿河公园绿带。其中要求各区(新区)每年至少新建2个公园(含社区公园),继续推进森林(郊野)公园建设和管理,到2015年开放8个森林(郊野)公园,公园总数达到900个。到2020年,全市公园总数超过1000个。
(三)生态环境提升计划。
通过消除黄土裸露、建设生态宜居小区和提升绿地生物多样性等工作,提升城市绿化的总量和质量,实现城市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建设生态绿色家园。其具体工作是全面消除黄土裸露、改善社区生态环境、推动屋顶绿化建设、强化珍稀植物资源保护、全面消除黄土裸露和促进自然保护区和红树林建设。其中要求每年各区(新区)至少建设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示范点各1个。力争到2015年,全市中心城区屋顶绿化率达到3%。到2020年,全市中心城区屋顶绿化率达到5%,非中心城区屋顶绿化率达1.5%。2013年完成全市范围的古树名木更新调查,各区(新区)制定古树名木的专项保护工作方案,2014年完成全市古树统一挂牌,统一建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并建立珍稀植物管理小区。
(四)绿化管理提升计划。
通过科技化的绿地管理手段,高端化的绿化规划设计水准,精细化的绿化建设管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的服务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绿化建得好、管得细、守的住。具体工作有构建绿化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绿化标准与规划、健全绿化市场管理体系和推广生态节约绿化新技术。其中要求各区(新区)每年建设1个中水或低冲击雨洪综合利用绿地示范项目。宝安、龙岗区在2015年前各建设1个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厂。在2013年基本完成全市城市绿地资源及植物群落分布的调查,2014年完成全市绿地地理信息系统构建,2015年实现全市绿地资源的信息化和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