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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19-01-04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市政府:

  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深法治办〔2018〕66号)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新颁布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第305号令)。我局相应修订并印发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城管通[2018]518号)。

  2018年,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2份,即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城管规[2018]1号)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规定(试行)》和《深圳市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城管规[2018]2 号。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局法制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领导讨论决定后,提请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分别刊登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12期和第26期,并在我局网站公布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相关解读文件。

  (二)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我局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时,通常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向社会公布法规、规章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以及法规、规章所涉及的政府其他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条例》被列为市政府今年度完成类立法计划后,我局根据市政府法制部门立法工作安排,召开四次以上条例研讨审查会议,邀请市民及行业企业代表召开垃圾分类立法座谈会、开展立法专题调研、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逐条逐句研讨完善条例条文。《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也是在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再多次修订完善和研讨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从而完善了我市城市照明管理领域立法工作,及时解决了近年来出现的城市照明领域新问题。我局还紧紧抓住市政府集中修订与“放管服”和“强区放权”不相适宜的规章这一时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起草和完善《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稿)》,报市政府审议通过,于2018年1月14日正式实施。

  (三)集中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根据市人大、市政府集中清理要求,我局积极梳理和报送城管系统与“放管服”、“强区放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相适应的法规,梳理涉及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城管部门负责实施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拟保留、修改和废止的清理意见。2018年6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八项法规修正案(草案),其中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作出修改。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个,清理结果已在局网站公布。

  二、行政决策方面

  (一)制定并公布市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

  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深法治办〔2018〕20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

  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3项,分别是: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深圳市城市管理微信红包奖励实施办法、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其中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为听证事项。

  (二)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为认真抓好落实,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落实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的通知》,及《关于落实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程序的通知》。同时加强规范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单位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18年度3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均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严格按规定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开展风险评估,最后经过局法制处合法性审查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

  我局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于2018年12月12日下午举行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听证会,会后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听证报告,听证程序合法。

  (四)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

  2018年,我局对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14-2030)》开展了实施后评估工作。从规划实施基本情况、规划目标实现程度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等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建议。评估报告认为《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14-2030)》的规划内容是科学、合理、有益的,在规划期限年度内应继续得到实施与落实。对规划是否继续施行提出建议。

  (五)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平台

  根据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要求,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重大行政决策参与”专题栏目。栏目内设事项目录、通知公告、征集意见、意见反馈等子栏目。目前该栏目已公布的信息有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

  三、行政执法方面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试行)》。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网址已链接至“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规定的公示范围,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监督等事前环节信息,以及行政执法结果、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等事后环节信息。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与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保养、登记、管理以及音像记录的使用、归档、保存。编制并公布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明确城管部门音像记录现场执法活动的范围。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编制并公布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培训

  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理念,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以实用、实效为目的,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融为一体,加强法律应用和业务实操等实务技能培养,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理论素质、业务能力、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2018年,举办了综合执法队长、法制员(案审员)、驻队律师、初任培训、执法证申领等9类1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达654人次。

  (五)落实两法衔接制度

  我局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专用计算机、设立专门信息点,明确“两法衔接”工作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2018年,我局不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规范地录入“两法衔接”案件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该移送的不移送、该受理的不受理、该立案的不立案的情形;不存在对移送的案件违反时限和程序规定移送、受理的情形,或者受理后违反时限和程序规定办理的情形;不存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或者不按照市“两法衔接”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的情形;无其他违反“两法衔接”工作规定的情形。

  (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为加强区、街行政执法案件管理,鼓励和指导各级执法队伍按照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结案等环节全过程办理案件,我局每季度组织开展全市城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升各区、街道执法部门案卷管理水平。

  (七)制定、及时修改并公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2015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于2017年重新修订,形成《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7版)》,印发各区(新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各委托执法队执行,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一)投诉渠道畅通

  我局在城管大厦门口墙上放置了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局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了电子信箱、热线电话,且保持畅通。

  (二)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

  我局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行政复议指南”栏目,向社会公开我局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并提供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

  2018年,我局受理当事人不满区城管局行政行为向市城管局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4宗,经认真审查证据材料,查明事实后,3宗维持了区城管局具体行政行为,1宗当事人撤回,终止审理。以上案卷材料均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目前,我局有3名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均为法律专业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时间达2年以上。

  (三)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

  2018年,我局无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

  (四)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

  2018年,市城管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5宗,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方面,均为二审上诉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应对,及时提供证据材料,安排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答辩。其中1宗行政诉讼案件撤诉,3宗胜诉,1宗还在审理中。

  (五)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备案及败诉率

  2018年,市城管局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败诉率为0。

  五、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一)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相适应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城管局内设法制处,承担本单位法律事务职责。2018年,法制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4名,均为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3名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

  (二)完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报备专职及外聘法律顾问人员名单的函》等文件,我局进一步完善局属各单位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目前,局直属18个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法制审查、案件办理、重大行政决策等领域提供法律建议,大大加强了我局各单位法制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组建公职律师队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积极挖掘局系统法律人才,将符合条件的法律人才申报为公职律师,组建局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经申报,我局目前有3名公职律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有一些差距,还有一些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完善和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参差不齐;二是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办理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

  将全市城管执法案卷季度评查改为日常监督或抽查,严格对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加强对全市各街道执法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从主体的适当性、事实的清楚性、适用法规的准确性、程序的合法性、内容的完整性、量罚的合理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查,进一步提升各区、街道执法部门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

  (二)加强案件数据实时对接

  严格按照网上办案系统要求,及时全面录入并报送案件信息,录入正确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行政执法案件业务系统与深圳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数据对接。对于发现案件异常情况及时督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三)加强执法过程音像记录

  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深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指引》,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水平,保证音像记录材料质量。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

  (联系人:高萱伦,电话:8307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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