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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补贴价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10-28 11:28:2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补贴价格管理,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补贴价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在我局网站和“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日期为9月13日至10月15日。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单位或个人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情况说明

1

市民

《规定》只在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补贴价格(以下简称“补贴价格”)管理”介绍了“补贴价格”的定义,并未介绍“补贴单价”的定义,但第十三条第一点、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都提到“补贴单价”,建议核实两个定义是否一致。

采纳

保持全文的一致性和描述的准确性,采用“补贴价格”定义。

2

市民

第九条第二点“职工薪酬上限与项目取得评价等级及深圳市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中评价等级指的是否为《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该标准评级最高为3A,以深圳市标准,现有及新建项目评级应均为3A,那该条款设置的意义何在?建议删除。

采纳

已删除

3

市民

第四章重大变动调价规则,第二条核算公式公式三:“PN=PN-1-EA×(HN-HN-1)/TA应为“PN=PN-1+EA×(HN-HN-1)/TA ”

PN:调整后补贴价格(元/吨)

PN-1:调整前补贴价格(元/吨)

EA:前三年涉及电价调整售电量的年平均数(kWh)

HN:调整后上网电价(元/kWh)

HN-1:调整前上网电价(元/kWh)

TA:前三年年平均焚烧处理量(吨)

解释

补贴价格是指保障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的发电等收入无法覆盖项目准许成本及企业合理投资回报的部分,补贴单价与上网电价成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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