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讯(通讯员 单机乔 宋振飞)9月2日,记者从全市城管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济南市城管局对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城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目标,解析分工,压实创建责任,鼓舞全系统全力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活动,推动“文明高地”走向“文明高峰”。
会议明确了“该干什么”
“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
今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起始年。据悉,市城管局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的指标体系,明确了涉及城管工作的13项测评内容,细化分解成了62条,涉及到城市市容市貌、建设优美环境、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等城市管理业务工作。
建立层级责任体系。会议针对创建任务分别明确了城管牵头、城管配合工作内容,明确了责任处室、分管领导,明确了创建工作标准要求,明确了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确保全市城管系统对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
深耕“责任田”
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欲善其事,计划先行。会议对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地测评、问卷调查、负面清单等任务进行了特别强调,明确了标准要求。特别指出了五项负面责任清单,一是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二是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四是搞“运动式”、“一阵风”创建,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五是野蛮暴力执法,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各责任部门务必拧紧负面清单“阀门”,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问题。如果因为“负面清单”被暂停资格,扣了分,将对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追责,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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