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费及电费补贴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日期:2020-05-15 15:00:42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费及电费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深圳市财政局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深城管规﹝2020﹞1号),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二十一条,包括实施范围、维护费及电费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计算方法、补贴比例、补贴考核办法及核拨方法。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建设国际化城市环境,打造优美的城市夜景,提高业主自主建设及维护景观照明设施的积极性,建立长效的运行管理机制,我市于2006年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维护费及电费补贴暂行办法》(深府﹝2006﹞19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景观照明在美化城市环境、拉动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景观照明建设从数量和质量上发生了较大变化,补贴的范围比之前更广,补贴的要求比之前更严,为适应当前景观照明建设发展需要,根据《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09号)和《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办法》。
二、《办法》的特色亮点
《办法》较之2006年的《暂行办法》,具有以下特色和亮点。一是实施范围由原特区内扩展为全市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维护费及电费的补贴对象。对纳入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并具备远程抄表功能且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可按本办法给予维护费及电费补贴;三是维护费金额计算方法按照建设投资补贴基数分等级补贴,设置了维护费补贴上限;四是规范了维护费及电费的补贴比例,对住宅楼宇和具有景观照明需求的商业楼宇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五是细化了补贴考核办法和明确了核拨方法。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等制约因素,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费及电费补贴以年为周期,原则上每季度核拨一次补贴;六是简化流程,实行网上申报和办理。为规范补贴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程序,申请人可通过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美丽深圳”官方公众号完成首次申办工作,申办网址:https://smartum.sz.gov.cn/mlsz/mp/htm/report/?id=227。
《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不断提升深圳城市夜间环境品质,营造更加优美的城市夜景,进一步拉动城市夜间经济,促进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和运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