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18-06-12 00: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卫市场秩序,加强对环卫市场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全市场监管体制,实现扶持优质企业、淘汰劣质企业、打击非法企业的管理目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深府〔2002〕122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制定《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18年6月27日。
附件: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6月12日